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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24日發布關于開展2017年度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通知稱,將于2018年1月至4月開展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專項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省級人民政府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監督考核等考核工作的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建筑節能和發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各地2017年度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總結推廣各地好的經驗和做法,定于2018年1月至4月開展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專項檢查。
1、檢查內容
關于節能建筑
重點檢查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貫徹實施情況及《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明確的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包括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超低能耗建筑建設、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及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工作推進情況,以及地方相關配套政策法規制定實施情況;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各類示范項目驗收情況;2016年度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下發執法建議書的工程整改情況。
關于綠色建筑
重點檢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明確的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包括各地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落實情況,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情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情況,綠色建筑標準、技術、材料及產業等相關能力建設情況,以及地方相關配套政策法規制定實施情況等。
關于裝配式建筑
重點檢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印發以來各地裝配式建筑推進情況,包括政策措施及目標任務情況、標準規范編制情況、項目落實情況、省級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情況、生產產能情況等。
關于綠色建材
重點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的通知》(建科[2014]75號)印發以來各地綠色建材評價標識開展情況,包括管理機構設置情況、評價機構備案情況、本地一、二星級綠色建材評價情況等。
2、檢查組織安排
檢查時間
檢查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18年1月至2月,各地按照本次檢查的重點及要求完成自查;第二階段,2018年3月至4月住建部組織抽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檢查地區
各省、自治區(西藏除外)、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查階段:每個省級行政區域的檢查范圍應覆蓋所有市縣;抽查階段:抽查部分省(區)省會城市(首府)和1個地級市、1個縣;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抽查市本級、1個區(縣)。具體抽查名單另行通知。
組織方式
各地自查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我部組織檢查組抽查,每個檢查組抽查2個省(區、市),抽查地級城市及縣(區)名單由檢查組確定。
3、結果檢查處理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蹤督導。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強制性規定的工程項目,住建部將下發執法建議書,限期整改。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 (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14]2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將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檢查結果,作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省級人民政府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監督考核等考核工作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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